成都新龙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于2006年成立,法定代表人焦根华,公司地址是:成都高新区天顺路66号4幢3单元701号。公司经营范围包括:项目投资(不得从事非法集资,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)、资产管理(不得从事非法集资,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)、投资咨询(不含金融、证券、期货及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项目)(不得从事非法集资,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);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;会务服务;货物进出口、技术进出口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。
项目投资(不得从事非法集资,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)、资产管理(不得从事非法集资,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)、投资咨询(不含金融、证券、期货及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项目)(不得从事非法集资,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);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;会务服务;货物进出口、技术进出口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。